讓別人從我們的好行為、看出我們是耶穌的真信徒!
 
◎施達雄 牧師
[ 感謝 新竹浸信會 黃成業牧師 錄音協力]

最近老牧人清晨的靈修禱告時間,正讀到耶穌離世前的臨別吩咐與叮嚀,恭讀之後感觸良多,其中有一段話說: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,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,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」(約十三:34-35)仔細的想一想,這不就是今日我們的教會所最該遵行的命令,最需要實踐出來的見證嗎?讓我們在教會中真能彼此敬重、彼此關懷、互相鼓勵、互相扶助而能成為一個真正彼此相愛的大家庭,讓初信者進入我們的教會看見這是一個充滿愛心和諧的團體,看出我們是「真」正活出愛心的基督徒。老牧人想到保羅的引申教導,他以身體上肢體的關係,來闡述弟兄姊妹之間應有的彼此敬重、彼此關懷、互相鼓勵、互相扶助的親密關係來同心服事上帝,他說:「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,乃是許多的肢體,設若腳說:『我不是手,所以不屬乎身子。』它不能因此不屬乎身子。設若耳說:『我不是眼,所以不屬乎身子。』它也不能因此不屬乎身子。若全身是眼,從那裡能聽呢?若全身是耳,從那裡聞味呢?但如今,上帝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,若都是一個肢體身子在那裡呢?但如今肢體是多的,身子卻是一個,眼不能對手說:『我用不著你』頭不能對腳說:『我用不著你』」(林前十二:14-21)這段話指出全教會弟兄姊妹彼此的關係,指出在教會中彼此相愛,同心參與聖工,同心服事的原則,更是說明了教會與普通社團不同之所在,老牧人就從這肢體的比喻提出你我在教會相處,互相敬愛,參與教會生活所當遵行的三個原則與諸位共勉之。

第一、不能要求別人以與自己相同的模式(想法、看法、作法)來服事上帝:教會的眾信徒合起來就像一個身體,有手、腳、耳、口------不可能都是腳,也不可能都是眼睛,不應該責備眼睛為何不能發揮耳朵的功能,同樣的,在教會中我們不能要求別人一定和自己同一個模式、形態、方式來服侍上帝,來服務教會,因為恩賜不同、才幹不同、當你重視探訪工作時,不要認為凡不參與探訪工作都不是好基督徒,你我要尊重別人所投入或關懷的事工,不能要求別人都要與我們同一個模式來服事上帝。

第二、要發現、欣賞別人的優點:我們能用手的功能為標準來要求腳嗎?能用腳的功能為標準來要求手嗎?不!要是這樣手和腳都將是一無是處,我們只能就手發掘手的優點,就腳發掘腳的優點,就必然發現手、腳的價值與貢獻。我們看手,看腳是如此,在教會中看別人也不當如此?如果我們硬是要以一個框框去衡量每一個人,評斷每一個人,可能人人都不符合標準,如果我們肯培養自己有「就手發掘手的優點」、「就腳發掘腳的優點」的智慧去發掘別人的恩賜與貢獻,學會尊重、欣賞別人的優點,教會必然更和諧、更興旺。

第三、要發揮功能,彼此合作:手、腳、眼、嘴------雖然功能不同,但卻彼此相連合作,使身體得以健康。我的恩賜雖然不同,但卻有一個目標,就是彼此敬愛、同心建立教會,興旺福音。互相敬愛、同心合作是教會興旺必須的要素,有一個具有意義的寓言故事說:有一個老先生看見天空上漂著一個很美的風箏,他就好奇的問:「請問到底誰在放風箏呢?」小男孩說:「當然是我啊!難道風箏自己會飛嗎?」這時候風說話了:「你錯了,是我在放風箏,沒有我風箏放得成嗎?」線說:「且慢,是我在放風箏,沒有我,風有什麼用?」尾巴說:「可惜你們都錯了,是我在放風箏,風箏是由我操縱的,難道連這一點常識你們都不懂嗎?」究竟是誰在放風箏呢?他們都錯了,其實他們也都沒有錯,因為各有個的果效。彼此合作就能放風箏,我們若能瞭解這個道理,互相敬愛、同心合作,教會必然更興旺。

用彼此相愛、互相尊重、同心合作、建立教會、興旺福音,「讓別人看出我們是耶穌的信徒,教會是一個充滿愛心的團體」,這是我們當有的體認。

「讓人們從我們的好行為,看出我們真是耶穌的信徒!」這是你我當持有的決心。

老牧人祝福你平安喜樂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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